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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山夢嫻

衛福部的臉書小編在這段期間,以總柴為主角,設計許多趣味又好記的防疫宣導圖文,像是近期用猜謎方式,讓民眾連結臺灣的兩項防疫措施。第1題是「雞+剪刀手與總柴喊『疫』」;第2題是「雞+蛤蜊」。看到這裡的讀者們,你想到答案了嗎?

1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臉書


答案分別是「居(GGGG)家(+)檢(剪)疫」與「居(GGGG)家(+)隔離(蛤蜊)」。總柴最後請正在進行這兩項措施的民眾,好好配合,也請一般民眾也能多給予支持跟鼓勵。這樣詼諧的宣導文,也為疫情期間增加許多正能量。

服務身心障礙朋友的天使——導盲犬 

不僅如此,我們也可以從衛福部臉書的留言區,發現民眾對總柴的喜愛,或許動物本身就具有療癒的力量吧! 但你知道嗎? 其實衛福部跟一種工作犬,緊密相關呢! 若你點開衛福部網站,可以到「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連結到「社會及家庭署」,再往下點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你就會看到答案就在首頁啦!答案就是被稱為走在左邊的天使─導盲犬。

2  圖片來源: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瀏覽日期20200412)

 

在網站上可以看到,臺灣目前只有兩個導盲犬機構,分別是「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與「社團法人臺灣導盲犬協會」。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查詢到,臺灣所有導盲犬與導盲幼犬的基本資料。基本資料包含:導盲犬工作證的卡片編號、導盲犬的名字、晶片號碼、性別、顏色、類別、品種、生日、所屬合格專業訓練單位,另外還能知道導盲犬所配對的視障者姓氏與所在縣市,以及專業訓練人員基本資料、寄養家庭基本資料與導盲犬使用者證等等。 

資訊這麼詳盡又公開透明,由此可見,導盲犬被當作視障朋友的眼睛,是一點都不能馬虎的呢! 因此,在臺灣的導盲犬受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的規範,並設有「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辦法」,這些都是在網站上,可以查詢到相關資訊。

值得一提的是,現今臺灣有許多工作犬的名稱,像是2019年非洲豬瘟爆發時,被稱為護國神犬的「檢疫犬」、像是協助921大地震災後的「搜救犬」、協助警察執勤的「警犬」、國防的「軍犬」、協助海關的「緝毒犬」等,這類政府部門的「執勤犬」。以及和學校相關的「校犬」、「學伴犬」、「陪伴犬」、「教育宣導犬」(又常被稱作狗助教)。較常與長照機構、醫療體系結合,經由動物輔助治療師與飼主一起帶領的「動物輔助治療犬」(簡稱治療犬),有些也稱為「狗醫生」,另外像是以心理諮商領域為主的,則有「療癒犬」、「心輔犬」等名稱。 

那以上這些工作犬有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範內嗎? 答案是沒有的。因此,上述的工作犬主要是受到《動物保護法》的規範。 

我們從「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辦法」的名稱,可以窺知一二。也就是臺灣目前僅有導盲犬、導聾犬或肢體輔助犬,受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範。

而這些犬隻在引領視覺、聽功能或肢體障礙者時,或是幼犬正在接受訓練期間,他人是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牠們。

那在一般場合要怎麼辨識出牠們呢? 大家可以留意牠們的身上,會穿有訓練背心,如果是正式服務的導盲犬,身上則是會穿有導盲鞍,而一旁的專業訓練人員與使用者,都是擁有衛福部核可的卡片證件。 

因此,正在訓練中的導盲犬或正式服務的合格導盲犬,牠們的資料都會申報給衛福部,在此期間,牠們是不能從事導盲以外的工作。然而並不是每一隻訓練的導盲犬,最後都能成為合格的導盲犬,因此不適合的犬隻,會再次向衛福部進行申報,這樣導盲犬就正式「除役」啦! 除役後的導盲犬,會開放給民眾收養,也有些會轉換跑道,成為其他領域的工作犬。話說,小英總統在2016年的全球導盲犬發展百週年慶暨退役導盲犬收養儀式上,便收養了3隻退役的導盲犬喔!

31599986351 002e5f1038 k 身著制服的訓練師與穿上導盲鞍的犬隻正在進行訓練課程|地點惠光導盲犬|窩窩拍攝

 

未申報除役的導盲犬 不該從事其他工作

所以要再次提醒,當導盲犬尚未向衛福部申報除役,是不能從事其他工作的喔! 不然就會變成是領有衛福部或其他的相關補助,目的是要培育導盲犬,但卻被挪作他用。舉例來說:當導盲犬沒有接受訓練或服務視障朋友,在做其他非導盲的工作,但受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的規範保障,能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這是很容易造成民眾對導盲犬的誤解,例如造成對導盲犬享有特權的觀感。

筆者曾遇過這樣的案例。臺北市的臺北植物園是禁止寵物進入的,但導盲犬非在此限。當時有一位女士牽著兩隻拉不拉多成犬,要進入植物園,被駐警大哥攔下,後來那位女士說這是導盲犬,但是身上沒有導盲鞍,也沒有訓練背心。駐警大哥好言相勸,說牠沒有任何明顯的識別,很容易造成園區民眾的誤解,以為狗狗都能進來散步。後來那位女士才不耐煩的,從包包裡拿出紅色背心,套在兩隻狗狗身上。駐警大哥後來跟我提到這件事,直接問我說,那導盲犬不知道是真是假? 於是我跟他解釋導盲犬整個的培訓過程以及要如何識別。照理來說,那位女士身上應該要有導盲犬的工作證,不論是寄養家庭或是專業人員證件,而且可以上網查詢到相關資料。 

國際導盲犬聯盟曾估計,理想的導盲犬與視障朋友比例為1:100。以此類推,臺灣有6萬多名視障朋友,理想的犬數應該為600隻,查詢國內目前合格的導盲犬僅有35隻 (2020年4月14日衛福部網站)。因此,民眾對培訓導盲犬的捐款或政府單位的補助,都是為了能幫助更多導盲犬的養成。倘若讓訓練中的導盲犬,在未除役或是向衛福部申報不適任前,就讓牠們從事非導盲的工作,其實這樣很容易讓民眾誤解導盲犬的養成過程,還有難以意識到一隻合格導盲犬的養成,會是多麼地不容易。

 

3 筆者攝於2019.5.22 工作犬照護大家講座

 

導盲犬非經濟動物,不得任意繁殖 

另外,其實導盲犬並非24小時都在工作,當牠們在非工作狀態時,就是人們親近的同伴動物,所以導盲犬也受到《動物保護法》的保障。由於導盲犬在育種過程是非常講究的,臺灣早期並沒有詳細的規定,主要是靠導盲犬機構的自我約束。在2015年臺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的檢舉,指出臺灣導盲犬協會未提交繁殖申報或提出繁殖管理說明,明顯違反了《動物保護法》,該協會則認知導盲犬為役用的「經濟動物」,故而向上提告抗罰。五年後在2020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更一字第 32 號行政判決認為導盲犬時常伴隨著視障朋友,更被視為視障朋友生活的一部分,同時具備動保法「寵物」的性質,所以最後判決適用動保法中的「特定寵物」須依法申報繁殖等規定,不能任意繁殖,該協會因此敗訴

udn新聞報導 導盲犬是「特定寵物」非「經濟動物」 協會抗告抗罰敗訴

藉由這個案例,也歡迎讀者們思考,導盲犬究竟在我們的社會裡,扮演著什麼角色? 一般民眾又是怎麼看待牠們的呢? 如同筆者2017年文章《有「愛」無礙,協助走在左邊的天使》提到,導盲犬對視障朋友來說,是家人、是同伴,但對不了解的民眾來說,只會覺得牠們就只是狗而已。不僅如此,建議讀者們還可以延伸思考,狗與自己的關係? 或是從工作犬與人的「關係」來想想,像是被稱為護國神犬的檢疫犬,我們該如何正確對待牠們? 回到動物倫理的思辨。

最後,還是想再提醒大家,在公共場所遇到配戴著導盲鞍執勤中的導盲犬,或是穿著印有『培訓中導盲犬』的紅色或藍色背心的導盲犬時,請記得「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以及主動詢問視障朋友是否需要協助」的四不一問喔!   

4 目前捷運站也會撥放引導視障朋友的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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