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保七總隊第五大隊
記者|洪郁婷 編輯|蘇于寬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一名鍾姓男子涉嫌非法捕捉並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警方蒐證完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會同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執行搜索行動,在鍾男住處查獲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領角鴞及臺灣獼猴,另有紫嘯鶇、翠翼鳩等野生鳥類,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一般類級保育類野生動物。
警方表示,現場查獲一隻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領角鴞」,疑遭鍾男非法獵捕後飼養。由於長期被關在狹小鳥籠內,活動空間不足,失去自行覓食能力,已出現營養失調情形。
此外,警方也在鍾男住處浴室內發現一隻臺灣獼猴遭狗鏈栓綁,蜷縮在角落緊抱尾巴,神情顯得焦躁不安。
被狗鍊拴住的台灣獼猴。圖片來源:保七總隊第五大隊
現場另查獲紫嘯鶇、翠翼鳩等一般類野生動物,均由警方與動保人員救援帶離。相關動物後續已交由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安置照護,待評估健康狀況後,將協助其重返自然棲地。
鍾嫌行為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全案訊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呼籲,山林才是野生動物真正的家園,若發現非法獵捕、販售或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等情事,可向保七總隊第四至第九大隊檢舉,或撥打1999市民專線及1959野生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共同守護珍貴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