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白欽源
記者|張慈媛 編輯|蘇于寬
宜蘭一位民眾林碧仁飼養多隻柴棺龜,約160隻幼龜出生後無力照顧,希望交由宜蘭縣政府接手,宜蘭縣政府則望飼主將手邊成年龜與幼龜全數交出,由縣府處置,目前雙方暫無共識。
爭議持續近20年 飼主與縣府多次溝通無共識
柴棺龜為淡水龜,屬於臺灣五種原生龜鱉之一,受棲地破壞、非法獵捕繁殖、販運走私、不當放生等因素威脅,目前為瀕臨絕種的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在《2024臺灣陸地爬行類紅皮書名錄》中被列極危物種。
宜蘭縣頭城鎮民林碧仁長期飼養柴棺龜,由於在1989年《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前就開始飼養,後來也取得登記,屬於合法飼養。宜蘭縣政府畜產科表示,林碧仁希望縣府接手柴棺龜一事已溝通多年,爭議並非近期才爆發。縣府與林碧仁從2008年起就頻繁協商,但林碧仁過去一直希望保留幾對成年龜,縣府則站在動物福利角度,不希望物種持續繁殖,反覆產生收容問題,因此多年來雙方協商始終無果。
去(2025)年起林碧仁飼養的成年龜繁殖後,又新增160隻以上幼龜,希望縣府接手,事件再度引發討論。宜蘭縣政府認為林碧仁也需將手邊的成年龜全數交由縣府處理,否則若保有一定基數,難保未來不會再次產生相同問題,林碧仁則希望保留一、兩對成年龜陪伴家中母親,最終仍未取得共識。
合法飼養縣府無法強制介入 媒合中央、學術機構共同商討
近日事件再度引發討論,部分網路討論質疑政府為何不強制收容、保育類生物為何不野放。畜產科回應,
從法律角度來說,由於林碧仁的柴棺龜屬於合法飼養,縣府不具備主動介入的法律依據,掌握的資訊也僅有飼主最初登記時供備查的資料,例如目前報導提及的幼龜及成年龜總數也是飼主提供,縣府不清楚實際數字。畜產科表示,縣府能做的僅有持續與飼主溝通,前兩三年也曾協助媒合飼主及學術研究機構、中央主管機關,討論如何處理大量柴棺龜,但由於飼主堅持保留部分成年龜,政府則基於動物福利角度希望全數收容,因此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畜產科指出,飼主目前為合法飼養,若要轉讓、贈與他人,其實不必透過縣府,只要備齊資料就可自行處理,但飼主可能擔憂釋出後,個體流入黑市或涉及非法交易,目前仍盼由縣府接手。未來若可達成共識,畜產科表示將持續媒合中央與學術機構協助處置,部分個體經檢疫後可野放,但相關流程都需要持續與專家、專業機構討論。
收容量能不足 野放有基因汙染、破壞棲地平衡風險
蘭陽綠野環境教育及保護協會表示,烏龜的收容及野放都須考量許多問題。收容方面,柴棺龜屬於雜食性,因此需要準備較多元的菜單,此外龜的排泄量大,需要頻繁清潔。空間安排上,由於水龜需要足夠的水域及陸域空間,加上為了避免於收容期間持續繁殖,或者因高密度飼養導致緊迫,引發疾病並相互傳染,收容後應將個體進一步隔離。然而現行機構及人力,都難以應付如此龐大的數量。
野放也須審慎評估。蘭陽綠野指出,縣府可能希望將收容後的個體作為野外復育種源,由林保署等主管機關規劃檢疫、基因篩檢與移地野放。若直接野放,各地的野生柴棺龜族群可能面臨基因汙染,對斑龜、金龜等其他原生淡水龜,也有雜交風險。
生態方面,水龜屬於次級、高級消費者,若一地突然湧入大量烏龜,對其他物種來說可能導致資源被搶奪,使原棲地生態平衡遭破壞,後續追蹤調查的成本也會增加。此外,這些龜經長期人工飼養,一方面欠缺覓食、避敵、度冬等能力,野放後可能不容易存活,另一方面若攜有病毒或寄生蟲,也可能傳播疾病,導致野外原生龜族群大量死亡。因此野放及移地復育並不是增加野外個體數量即可,還須經過妥善評估及規劃。
野生龜照養需足夠空間及充分的照養人力,圖為蘭陽綠野收容野生龜時,為維持水質設置的濾水設備。圖片來源:蘭陽綠野環境教育及保護協會
飼主無空間飼養,希望縣府接手幼龜。蘭陽綠野表示高密度的收容、飼養都可能導致疾病或寄生蟲爆發。圖片來源:公視新聞網
林碧仁過去除了請縣府接手外,也曾將柴棺龜贈送給宜蘭縣內中小學。宜蘭縣畜產科表示,近年已沒有聽說相關行為,最近飼主的訴求以縣府接手為主。蘭陽綠野認為,就算是校園等教育場所,人力資源同樣有限,飼養環境的維持以及動物日常的照護都需要人力,可能只有特定科技的研究室人員才有辦法照養。
目前縣府仍尚未與飼主達成共識,畜產科表示,縣府僅能在對方尋求支援時盡量媒合相關單位,給予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