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沿岸從萬里、瑞芳至貢寮擁有豐富的珊瑚生態系,新北市府公告將劃定帶狀保育區。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記者|張慈媛 編輯|陳信安
6月17日新北市政府發布萬里、瑞芳、貢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強化草案,多個環境保育團體表達支持,並發起「新北市擴大海洋保護區」連署,提議在草案基礎上落實科學監測、巡查等。目前該草案處於60天預告意見收集期,連署日將於今(8月17日)截止。
沿岸漁獲量下降40% 新北市預告保育區草案
新北市漁業處表示,近年新北市面臨海洋環境變遷、漁業資源減少等嚴峻挑戰。新北沿岸漁獲量從2012年的5919公噸下降至2024年的3516公噸,降幅高達40%,多種魚類也出現體長小型化的警訊。為維護海洋生態保育、促進漁業永續資源利用,新北市府曾推動覆網清除、珊瑚復育、魚苗復育放流、海膽養取代採捕等保育計畫。
今年6月,新北市檢討新增「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公告事項」。市府表示,過往點狀保育區面積過小,難以發揮實質保育效果,此次草案擴大劃設新北沿岸保育區,將保育區從點狀擴大為「沿岸高潮線向外延伸3海浬」,串聯東北角海岸,以發揮生態廊道功能。採捕工具方面,由於利用魚槍、魚叉等器具的採捕行為具高度選擇性與精準性,往往鎖定食物網中營養階層較高的魚類,已對特定魚種造成顯著壓力,恐造成海洋生態失衡,未來將加以限制。
保育區採分級管理 設採捕限制、禁魚槍魚叉及潛水器
草案依據《漁業法》第44、45條保育管理相關規定,於萬里、瑞芳、貢寮三地分別劃定「核心保育區」及「資源永續利用保育區」,規定於保育區範圍內投放或除去水產動植物繁殖所需之保護物須經新北市政府同意,且禁止採捕珊瑚、破壞環境棲地。
分級管理方面,核心保育區內針對石花菜、麒麟菜、九孔、大法螺、海膽、龍蝦、珊瑚礁魚類等生物設置採捕限制,並禁止使用非釣具類漁具、魚槍、潛水器採捕水產動植物。資源永續利用保育區內,禁止使用非釣具類漁具、魚槍、潛水器採捕水產動植物,若原住民族為傳統文化或祭儀等目的須於區域內採捕,應於前14日向市府申請核可。
貢寮保育區範圍及座標。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萬里保育區範圍及座標。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瑞芳保育區範圍及座標。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環團連署支持保育區草案 呼籲及早落實、強化監測及巡察
台灣山海天使環境保育協會、海湧工作室、臺灣湛藍海洋聯盟及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發起連署,支持新北市政府草案,並呼籲新北市盡速實施、加強落實。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等環團表示,此次草案基於「採捕限制與保護分級、永續利用」的科學管理體系,涵蓋四大核心,分別為明確劃分保育區分級,實施不同強度的管理制度,兼顧資源利用及保育;針對重點物種保育,依據物種分別劃定禁採期、採捕體長與殼徑下限以及實施禁捕;明確禁止魚槍與潛水器等國外研究對珊瑚生態系魚類有嚴重衝擊的器具;同時兼顧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益。環團肯定,此項政策呼應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中,2030年有效提升海洋保護區域至30%海域面積的目標。
奠基於目前草案,環團提出六項訴求,表達對草案的支持,並期待政府盡速落實保育政策、強化執法及科學監測。環團支持目前草案的擴大保育面積及保護分級、採捕工具規範、特定物種禁採期及體長限制,同時盼市府未來落實跨機關合作,強化執法及巡察量能;盡速循程序正式公告政策並即早實施;建立完整的保護區監測及研究制度,並持續公開調查成果,作為未來政策調整依據。環團呼籲政府依「預警原則」進行管理,採取必要保育措施,再視監測成果滾動檢討、調整。
是否禁魚槍成討論焦點 民團意見分歧,專家建議差異化管理
不過針對草案內容更多的細節討論,目前以採捕工具的限制為此次焦點之一。連署發起人之一海湧工作室表示,主要聚焦於目前草案禁止利用魚槍等工具的打魚活動,卻未禁止垂釣、漁船捕撈等行為,原因為何?是否有科學依據?有民眾認為應更被釋疑清楚。
海湧工作室認為,政府應依預警原則管理保育區,當前資源匱乏已十分嚴重,因此環團支持政府擴大保育,而非等物種消亡才開始;雖然限制潛水器及漁獵工具可能影響部分民眾權益,但未來可再視實施情形滾動調整。海湧工作室也呼籲,若民眾對打魚限制有疑慮,可參考台灣永續漁獵推廣協會等團體的主張,共同討論調整方向。
台灣永續漁獵推廣協會致力推動永續、友善漁業,則反對草案無差別限制魚槍等工具。針對海湧工作室的分享,協會表達肯定,認為不同立場的討論將有助於海洋治理。協會表示,同意連署團體主張的「依預警原則管理」,並支持支持海洋保育及保護區從嚴管理,但在缺乏魚槍等工具導致海洋資源減少的證據前提下,認為一律禁止將淪為選擇性預警。協會指出,真正的預警原則應考量更完整的主要壓力源、高風險行為及受威脅魚種、棲地等要素。
協會表示,目前草案一律禁止魚槍,把守法、自用、願意被管理的魚槍使用者排除在外,並非解決保育問題,而是讓原本就小眾、易被犧牲的魚槍使用者再次被汙名化。協會呼籲,禁止單一工具無法讓魚回來,應優先將其他壓力源納入治理。
依台灣科技媒體中心資料,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黃向文認為比起禁止特定工具,或將漁業資源減少歸咎於特定漁法,更重要的是依據不同漁業、釣客、魚槍特性實施差異化管理。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以及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溫國彰則建議除了漁具外,也應將物種、物種體長與數量、繁殖季與否、採捕頻率與勞力、死亡量等因素綜合納入評估。舉例來說,水肺、咬管等潛水器造成的衝擊較明顯,可優先考慮禁止。此外,新北市垂釣人口龐大,也可納入規範,以體長限制、每日採捕量的規範,取代特定漁法、漁具的禁止。
新北市漁業處表示,歡迎各有關機關、團體及民眾於草案預告期間踴躍提出意見,市府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廣納各界建議,盼共同打造兼顧保育與利用的永續海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