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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趨勢已朝禁止飼養靈長類動物前進,台灣仍不見政府處理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林憶珊表示,「現今許多研究證實很多動物不適合被圈養,獼猴也是。現況許多獼猴最後都需被救援收容,甚至遭安置到展演場所,但照顧品質落差很大,最後形同監禁到死。」呼籲政府應按照國際趨勢,明文禁止人工飼養靈長類動物。
立法委員林淑芬則提到,今年3月曾發文請林務局查處不當飼養的案件,「其中4個獼猴被關在狹小鐵籠,但縣市政府竟同意民眾繼續飼養,甚至林務局也不知道縣市的判斷標準!」也曾有案例是由縣市帶回野放,但卻未能得知是否經過相關野放專業訓練與評估,擔憂恐怕不利遭野放的獼猴個體生存。
「同樣作為靈長類動物的我們,你可以想像自己一直被關在小籠子裡嗎?我真的覺得非常痛心、感同身受。拜託林務局跟動保處一個月內要有正式官方報告出來。」林淑芬強調,希望藉由記者會官方除應要加強野生動物不可飼養的教育外,許多執法人員看到私養卻漠視的行為也應修正並加強取締,「執法人員都如此,難怪虐待問題這麼嚴重。」
與會中強調主管機關相當消極的動保團體及立委。圖片來源:窩窩
與會的相關政府單位,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馬上表示:「畜牧處並不贊成也不鼓勵民眾飼養野生動物,野生動物都不應該從野外進到人為飼養場域。」同時也表示,從影片上來看,許多飼養行為都明顯可能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至於如何認定會再與林物局針對個案,由各地動保檢查員進行檢查。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則先澄清,針對獼猴降級的調整,有經過嚴謹的作業過程。而針對民眾私養獼猴問題,也有請地方政府到現場做稽查,有些地方主管機關表達並未看到猴子,有些則有要求改善飼養環境等,未來會再做查核。
姜怡如在記者會則表示,許多地方政府表示並未發現通報案例當中的獼猴,對此她感到相當訝異,「主管機關不去承認現況,明明都有看到獼猴,不曉得問題在哪裡?」與會的其他動保團體也重申這是中央主管機關很嚴重的失職,且目前獵捕獼猴多屬違法,但在此事情上仍看不到主管機關的處置,呼籲應從上游法規來杜絕私養問題。
也因此動保團體提出四項訴求:
- 從《動物保護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
- 設置檢舉私養專線,並清查全國相關案件、調查動物來源,以及評估動物後續的野放或安置場所,並加強宣導民眾不可私養。
- 規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的細節,包含獵捕、宰殺的通報機制、工具與方式,甚至後續處置等,避免遭有心人鑽漏洞。
- 《野生動物保育法》應建立野生動物救傷機制的法源,包含案件通報、救傷、收容、安樂死等動物福利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