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狗是文化?對與錯

 

民以食為天,但切莫以偏概全

飲食,是人類共同的文化,但是對於吃動物,則在各個國家皆有不同的背景與脈絡,但文化會隨著社會與民族的發展與時俱進而產生變化。現今,西方主流意識將貓狗視為寵物、視為家人,進而反對將同伴動物作為飲食鏈的一環。除了中國、韓國、越南等亞洲國家都仍將狗肉作為食物,然而連我們認為擁有先進動保法的瑞士,都還有數十萬人會將貓狗作為食物,甚至有燻狗火腿,以及貓肉醬罐頭的商品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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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來自:顧玉玲(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

來自越南的陳瑩真(a)說:「吃狗肉在越南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越南人甚至會騎著摩托車到處問有沒有人要賣狗。所以一直到看見張正(b)製作的文宣,我們才知道在台灣吃狗是犯法的,而且要罰這麼多錢,真的很害怕。但我們自己家是不吃的,可能是爸爸務農而養了很多隻狗看家看田的緣故,曾經有一隻小黑過世,我們也是哭得非常慘,然後挖洞埋葬牠,現在聽到大家叫我們滾回越南去,真的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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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來自:張正(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創辦人)

因此,生活背景、經驗、以至於個人情緒都會產生不同的價值觀,並非單一”文化”就能概括解釋,顧玉玲(c)進一步表示:「越南人吃狗,但也養狗,所以花花事件在越南瘋傳也是真的;但是當種族化的標籤一貼(如:越南人就是落後),就無法溝通了。」我們現在對移工的仇恨與怒罵,並無法讓問題得到解決,反而只是在情緒抒發的過程中加深了我優你劣、我文明你野蠻的二元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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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月,女童找到走失愛犬”花花”時已經被製成狗肉,引發媒體關注與造成網路瘋傳。越南媒體《THANHNIEN NEWS》的報導:http://www.thanhniennews.com/society/heartwrenching-photo-heats-up-dog-meat-debate-on-social-media-39873.html

 

放下仇恨,落實宣導與教育

 

依照台灣現行法律,對於虐殺動物本就該受到罰則,也因此犯法就應接受制裁是大眾都同意的事實;然而張正認為,這一連串引發的網路謾罵以及街頭抗議,撇開歧視的仇恨不談,無論是語言或是文字都是中文,其實並無法傳遞給越南人知曉,所以他才製作了越南文的文宣,希望能將相關的法規與觀念傳達給更多越南人。

 

但是,除了文宣的宣導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更積極的方式,現場也有講者提出應請仲介及雇主負起教育責任,也有政府官員說明了現行的宣導方式,甚至也有民眾表示檯面上的作法沒有效率,需從檯面下進行江湖事的協調,引發諸多的討論,將於後面的章節再進一步描述。

 


 

二、動保團體與移工團體的衝突對立

 

其實這是假議題?

錢永祥(d)認為目前的團體爭執或對立根本是假議題,沒有必要存在的情境,為何這麼說?則必須從早期社運活動濫觴說起,自19世紀英國興起一系列的社會運動,諸如爭取婦女投票權、維護妓女及童工人權等團體紛紛出頭,到20世紀的動保運動,也都跟當時美國的社運同期,團體之間都是相互支援與協助的。

 

反觀台灣,1990年代台灣開始的動保運動,當時的脈絡正是社會運動、民主運動的組織組成,在當時彼此都是共同陣線,為了替弱勢主張權益,為了營造更理想的世界等等,直到目前的關心移工的團體出現亦然,本就不會也不該有所謂的對立或衝突的存在。

 

進一步延伸到現今我們以為的許多衝突,動保團體與野保團體的衝突、野保團體與原住民團體的衝突等等,這些都是不必要的假議題,因為大家的目標都是為了某個社會價值跟理念,並非獨厚某一個特定族群的利益,所以何來衝突之說?

 

很多人認為”動保"是個特殊團體,甚至冠上了「愛護可愛動物團體」的稱呼,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就像許多人吃素也有著不同的理由跟理念,為了健康、為了動物、為了環保、或是宗教因素,但我們並不會針對吃素的人去冠以名號來以偏概全甚至戲謔。也因此,每個人都會對動物付出不同程度的關心,我們必須學會尊重,而不是用特定的道德優越來去反對,然後為了反對而反對。

 

如同陳玉敏(e)表示:「即便很多人都攻擊動保團體總是情感用事,但我想問,身為人類如果最基本的同理共感情感都沒有,那我們還剩下什麼呢?」。

 

 

多元文化,如何看待?

 

吃狗事件,不少人用多元文化主義來解釋,尊重多元文化固然重要,但錢永祥也坦白地表示:「文化本來就是一個藏污納垢的制度,並非不可動的”聖牛”,反而是因為人類的涉入、文明的進步、社會的脈絡等各種因素而持續變動的。」而我們希望文化本身要往哪個方向去變動才是關鍵,社會運動正是督促著這樣的變動的驅動力之一,動保運動長期以來的確跟社會上主流的價值觀有一定的衝突,但也正因如此才會稱為社會運動,所以動保運動在學習、移工運動也在學習,這參與式的學習過程,才使得文化得以變動,往更好的境界邁進。

 

#多元文化主義@維基百科:https://goo.gl/W4S8ty
#人瘋牛 敬聖牛 印度傳統的牛文化@經典雜誌:http://www.rhythmsmonthly.com/?p=7189

 


 

三、動物、移工,誰是弱勢?

 

具體經驗與抽象認知的衝突

 

顧玉玲談了過去針對本勞(本地勞工)與外勞(外地勞工)的田野經驗,在90年代經濟榮景時,本勞與外勞的關係是相當密切,且彼此照應的,然而當金融海嘯來臨,本勞則群起抗議,反對並責怪外勞剝奪了就業權利,那麼誰才是弱勢,本勞還是外勞?

 

廣達興案的發生,中輟的青年學生在街頭棒打菲律賓勞工,這種無差別攻擊,來自邊緣的自己,完全沒有表達機會社會集體愛國情操,誰是弱勢?狗被吃了的愛媽,經常是社會底層的勞工,而吃了狗的移工,在整體社會結構中,其實也是相當卑微的一群,誰是弱勢?

 

一連串的提問之下,我們可以發現不必去爭辯誰才是弱勢,而是同處弱勢,卻在抽象認知上被主流觀點推成對立的兩造,指責比自己更邊緣的人(如中輟生與本勞),我們可以發現這正是具體經驗(例如:本勞與外勞的相濡以沫)與抽象認知(例如:當外勞搶走本勞工作權)的斷裂,進而引發的衝突,往往無法理性,也難以處理。

 

李榮峰(f)說:「當移工被抓後的悲慟哭泣,以及家屬的求饒求情,是可以真實感受到他們的無知與害怕;我所看到的移工生活處境非常非常困苦,方寸間的工寮塞滿移工,根本沒有生活品質可言,不只是狗肉,斑鳩、白鷺鷥、老鼠肉他們都會吃。」

 

理應對事不對人,但因這次的吃狗事件,又引發了台灣北部與南部的”私刑“行為,台灣人群體在街頭毆打越南人,這種找尋遷怒的代罪羔羊,不僅違法,更無法解決問題,而最後剩下的仍然是最受迫害的弱勢,動物是,移工也是。

 

李憤怒的說:「我們對人都不懂得尊重時,又何以來談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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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抓的是虐待與殺害動物的罪犯,不是外勞!!! @ EMT tough 急難救助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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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極不對等的勞動契約,套用在勞工身上,亦或是經濟動物身上皆是。 簡報來自:陳玉敏(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

 

衝突的原因:個人喜好所致

 

個人的喜好影響著價值觀,進而影響著對事物的判斷標準,吳宗憲(g)認為可以從同情心的形成來解釋,並進一步透過深度實用主義來找出解決對策。

 

關於同情心的形成有幾個假定如下:

  1. 直覺先於理智:人們通常會先依賴直覺的感情或信仰,之後才產生支持這個信仰的語言與論述。
  2. 對社會距離較近者較容易產生同情:簡言之,跟我關係較近的,就會產生較多的情感牽絆。
  3. 片容易產生道德震撼的效果:因此當某些政策議題更能夠以影像、畫面、聲音的方式來呈現,會比不能使用影像者,造成更大的迴響與情緒激動。

 

如果以上面的脈絡來看移工吃狗肉事件,就不難理解衝突的發生了:

  1. 直覺的思考,使得雙方各自先從自己偏好的關懷對象出發,動物保護與移工人權的兩造,各自援引權利的論述及法律,堅決捍衛己方觀點,因此衝突升高。
  2. 由於社會的距離,因普羅大眾對動物,相較於移工,平日接觸的機會更多,也因此其社會距離較近,若雙方真的起了爭執,動物保護運動會比較容易引起群眾的支持。
  3. 此外,因為動保團體比較容易透過影像來呈現其主張,因此,其所引起的道德震撼,也會大過移工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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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來自:吳宗憲(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吳認為,若放任雙方各自帶領自己群體攻訐對方,則在公共輿論上,動保有可能會取得民眾更多的支持,然而,在公共領域的獲勝不代表動物獲得保護,因為激起移工方面的情緒,有可能使得躲在暗處的動物處境更為艱難。因此,為了解決問題,絕不能夠放任雙方升高情緒,攻訐對方,而吳認為,透過深度實用主義,可以解決這樣的困境,渠提出建議有五點:

 

  1. 減少公開放話:避免持續升高在媒體上的爭論,否則終將淪為民眾的訕笑。
  2. 個案處理爭議:避免團體間衝突的假議題,而是聚焦個案處理的真議題。
  3. 具體共識措施:努力達成共識,並提出具體的方案來推動。
  4. 建構溝通平台:論壇只是一種形式,需要政府跨部門會議。
  5. 減少群眾距離:必須透過親自的接觸、體驗、及其他各種傳播方式,讓民眾都能減少對弱勢者的社會距離,才是問題的真正解決之道。

 

現場民眾也回應表示,本身相當關心動保,但直到今天的會議才發現原來移工也有這麼多的問題存在,這樣的論壇便促成了社會距離的縮短,認為雙方的確可以透過共識的達成,互助的方式來繼續推動,而不是將論壇形式上的辦完,然後又回到各做各的情境裡去,那就非常可惜了。

 

# 「外勞」是殘忍的貓狗殺手?我們可以再多想一想 http://tinyurl.com/puqewus

 


 

 

四、這一步,下一步

 

這一步,放下歧視,自我反省

 

朱增宏(h)認為今天談到的諸多面向,都可以用”歧視”的狀況來看待,他從法律、社運、以及社會層次三個面向作了闡述:

 

法律面:

就法律規範任何人都不得宰殺貓狗,所以這並沒有歧視問題的存在,但是執法者與執法效果就不一定了,例如10萬至100萬的罰金以及一年以下的刑期或拘役,針對國人及針對移工是否會有不同的標準認定,而造成了某種程度的歧視,這是必須小心處理並嚴謹看待的。

 

社會運動面:

誠如錢永祥所述,早期社運團體的確都是在一起互相幫忙的,但是發展至今卻有越來越多分歧,例如環團對動保團體呼籲少吃肉的嗤之以鼻,抑或是原住民團對於動保團體呼籲不要狩獵的嗤之以鼻等等,個人認為是否真為假議題,其實不必然,某種程度也都是歧視的一種。

 

社會層次面:

因為有媒體工作者提到1102在越南辦事處抗議的行動,出現許多不理智的文宣及言語,例如:滾回越南!而這些激憤的民眾其實並不覺得這已經造成了歧視,朱認為這是動保團體應該反省應該檢討的,目前台灣的動保仍還像是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只替特定利益主張發聲,比起國際型的社運組織還有一段距離,也因此團體與團體間都應該更加小心,謹言慎行。

 

 

下一步,除了宣導,更多作為

 

勞動部的官員表示:相關的法規資訊已傳遞給四個移工來源國,而外勞服務站也會提供申訴管道,自從吃狗事件後,相關法規也都會放在教育訓練裡面,未來的雇主講習辦法也會放入相關內容,此外,動保處也有提供小冊子,各縣市政府在每三個月的訪視都會去做宣導,希望這些動作都能進一步達到宣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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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平會針對移工宣導的「動保法」相關DM,DM有四種語言版本(泰文、印尼文、越語和英文),圖片來自:高動保

 

而李榮峰則認為政府的這些宣導不僅緩不濟急且效果有限,他與團隊(EMT tough 急難救助隊)會從檯面下的接觸與嘗試改變的可能,例如與越青幫的交涉並達成協議,他認為比起檯面上的paper work 絕對來得更加有效。同時,更積極邀請越南駐台辦事處,共同拍攝宣導影片,一部給越南人,一部給台灣人,希望達到有效的雙向溝通。

 

而最後,主辦單位及受邀團體及講者也都同意發表聯合聲明,並且共同擬定接下來的策略,從文化遊說、社會遊說以及各種活動的辦理,讓移工可以更加認識動保及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也讓民眾可以更了解移工在台的處境,讓彼此都能有更多的對話空間,然後往更好的社會邁進。

 


後記

 

台灣雖然走了十來年的動保之路,但直到十二夜紀錄片的媒體效應,才真正觸發普羅大眾來關心動保,並進一步引發動保一連串的改革與進步,這驗證了過去傳統的文宣模式效益有限,透過新媒體的產製,配合有創意的行銷策略,才是有機會發揮廣大效應的方式。

 

然而,在我們批判移工的同時,也必須時時反觀,台灣至今仍持續有香肉店的存在,至今棄養及虐養的案件仍層出不窮,而面對這些案件,卻往往卻永遠重判輕罰,甚至不了了之,諸如:

 

 

 

我們並不該站在優勢者的角度去批判,因為我們並無比較高尚;如朱增宏所述,當我們的社會運動還是在訴諸情緒出口(滾回越南!)時,那麼更該檢討的其實是我們自己。

 

吃狗事件,不是倆相對造的選擇題,而是必須往前看,政策不能總是用”遣返(滾回去)”來達到民眾的情緒宣洩就了事,而真正重要的事制度的建立(法律)以及組織的健全(移工團體的組成),才能真正改善動物的處境以及移工的處境。

  

 


文章內提及及引用之講者列表:

 

a. 陳瑩真:越南新住民 、唱四方主持人、 前四方報越南編譯
b. 張正: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創辦人
c. 顧玉玲:人民火大行動聯盟
d. 錢永祥: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e. 陳玉敏: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
f. 李榮峰:EMT tough 急難救助團隊隊長
g. 吳宗憲: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h. 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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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動保、移工--運動的十字路口! 論壇
  • 時間:2015年11月13 (星期五) pm1:30 ~ 6:00
  • 地點:世新大學舍我樓12樓會議室
  • 主持: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陳政亮老師
  • 主辦: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

延伸閱讀:

  1. 【四方報】動研會辦動保、移工雙邊論壇 盼化解議題紛爭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0/729910/
  2. 【人。動物。時代誌】論壇文字紀錄整理 https://www.facebook.com/touchedbytheirhands/posts/53848790297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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