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開始加強防疫與查緝走私,自中國入境台灣時若攜帶熟肉製品會處3千至1萬5千元、生肉品處1萬5千元,肉製品若以包裹寄送疫區,則處5萬元以上罰金並移送法辦。

非洲豬瘟疫情擴散中

非洲豬瘟首發於1921年非洲肯亞,蔓延到歐洲大陸之後,2007年俄羅斯出現疫情,並在今年傳入中國。當時俄羅斯共統計1364起疫情、撲殺超過100萬頭隻豬隻,中國近一個月也已撲殺上萬。

 

非洲豬瘟的病毒多由口腔、上呼吸道進入,或因因帶毒壁蝨叮咬造成感染,受感染的豬隻會出現發燒、食慾減退、呼吸困難、皮膚局部發紅等症狀。雖然非洲豬瘟不傳於人,但病毒傳染力與發病率高,至今尚未研發出可供治療的疫苗,不只各國疫區養豬業受重創,也犧牲了難以計數的豬隻生命。

 

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數據,非洲豬瘟病毒在糞便中能存活11日、豬舍30日、冷藏豬肉100日,冷凍豬肉則能讓病毒存活3年之久。因此疫區的豬隻、肉製品、廚餘、屍體殘渣,以及出入疫區豬場的人員與設備車輛都有可能挾帶病毒。

 

聽起來不太妙,那台灣安全嗎? 

非洲豬瘟目前未傳至台灣,但鄰近台灣的中國江蘇省與浙江省都是有密集養豬場的疫區。

 

南韓政府已在8月底證實,有旅客從中國入境韓國所攜帶的豬肉商品,就檢測到了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而在整個8月中,台灣機場一共就有292件違法攜帶肉品入境的案例,其中多是火腿、香腸等加工肉品,皆已開罰3000元罰金。

 

台灣現已啟動「國安級」應對模式,包括加強海巡、機場檢疫與檢舉制度等。對於養豬業者來說,應避免參訪中國養豬場、給豬吃的廚餘應以高溫煮沸並加強消毒,萬一豬隻不幸感染非洲豬瘟,主動通報機關還能獲得全額補助;民眾也切勿從國外攜帶肉類回國,並盡量選擇國產豬肉品。

 

【窩編有感】撲殺是唯一解方嗎

 

由於尚未有疫苗可供治療,豬隻染病後若要斷絕傳染源,撲殺仍是唯一應急措施。

 

為了擴大疫情與經濟損失,受感染牧場半徑3公里內的豬隻得全數消滅,對於地小、畜牧場密集的台灣來說,一次就可能需要撲殺上萬隻豬,在這種緊急狀況下多會以非人道方式撲殺。以1997年流行的口蹄疫為例,當時在四個月內撲殺了約400萬隻豬,許多豬隻還未死亡就遭到活埋、焚燒,也對第一線防疫人員造成極大心理壓力。

 

面對強勢的非洲豬瘟,一旦染病,撲殺勢在必行。說是解方,豬隻的撲殺更像是一個血淋淋的契機,提醒我們牠們不只是用來降低大眾恐慌的數據,也不只是疫情控制的指標。而牠們的苦痛也不是現在才開始,在許多飼養環境不佳的豬場中,就可能因活動空間擁擠而爆發疾病連鎖反應,或者因餵食無殺菌廚餘造成病毒傳染。

 

因此,當我們試著認識畜牧業、真正看見經濟動物,才不會因無知而恐懼,而以消費者的身份做負責任的購買,才有改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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