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指控交通部及臺中港務分公司刻意規避重要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審查,生態檢核也存在重大缺失。圖片來源:監督施政聯盟
記者|張慈媛 編輯|陳信安
9月16日,環團針對針對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向環境部提起行政訴訟;9月22日,環團再度召開記者會,指控開發單位規避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要求交通部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勒令停工,並呼籲海委會收回免審查處分,重啟生態調查。
環境部持續認定免環評 環團控「不敢違逆大填海政策」
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因施工範圍涵蓋白海豚重要棲息地,且預計填入營業剩餘土石方及再生粒料,有衝擊海洋生物及生態系風險,卻未經環境影響評估,數度引發環團抗議。
7月14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等環團針對工程爭議向環境部遞交公民告知書,曾表明若環境部未在60天內回覆,將再提公民訴訟。9月16日環團表示,環境部已於15日回覆,說明臺中港務分公司及交通部並未違法,可在免環評的前提下繼續工程。
環團批評環境部回應是「不敢違逆行政院大填海造陸政策,淪為交通部橡皮圖章」,因此16日向環境部提起行政訴訟,並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再次呼籲南方區工程應立即停止、啟動環評。
對於填方範圍是否為在防波堤內,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常務理事郭佳雯表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2025年環境報告書》中已明確將南防波堤與石化工業專業區以南的填方區稱為「外海填方區」,後又主張南填方區位於既有防波堤內,說法前後矛盾,交通部卻直接採信,未進一步要求釐清;環境部也接受交通部說法,未善盡環境主管機關職責查明實際位置、工程性質及環境影響。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也批評,預計填入的土方及再生粒料可能混拌事業廢棄物,以稀釋重金屬、戴奧辛等汙染物質,臺中港的檢測站卻不具備足夠的檢查空間,正是環境部行政怠惰,缺乏環評等監督措施所導致。
9月16日環團向環境部提起行政訴訟,批評環境部未善盡環評主管機關監督責任。圖片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北高工程都有環差、環評 臺中港有白海豚反可免審查
行政院長卓榮泰6月視察高雄港填海造陸收容土石方推動情形時,曾表示國家已進入大填海造陸時代,盼北中南港區應全面提升土方管理效率及秩序。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質疑,環境部是否無法違背行政院推動的大填海造陸政策,因此未嚴格把關臺中港填海造陸案? 她也質問,臺北港的填海工程有做環評,更改填土粒料時更有進行環境差異評估,高雄港同樣正在進行二階環評,臺中港為白海豚棲息熱區,為何反而可以免環評?
環團表示,交通部未針對工程範圍要求港務分公司釐清工程範圍,環境部也未對交通部說法提出質疑,各機關皆未善盡監督責任,因此代替白海豚提起行政訴訟。
開發範圍非保護區、無保育類?環團:生態自評表顯有缺失
9月22日,環團再度召開記者會,批評南填方區工程規避生態檢核及野生動物棲息地審查。環團控訴臺中港務分公司及交通部偽造文書,海委會也未查明即放行,要求交通部及公共安全委員會立即勒令停工。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公共工程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執行生態檢核,但臺中港務分公司過去並未提供相關資料,直到上週才在環團及立委索資後,公開兩份自評表。然而表中多項檢核事項都與事實不符,例如工程範圍明明屬於白海豚重要棲息地,表中的地理位置卻勾選「一般區」而非「法定自然保護區」、是否有保育類動物勾選「無」。
在是否有生態專業人士參與調查規劃、是否曾評估生態衝擊較小方案、是否公開資訊及邀請民眾參與等項目,表中也全都為「否」。徐宛鈴批評,自評表內容包含謊言及明顯疏失,已違反「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注意事項第13點規定停止工程。

環團質疑港務分公司提供的生態檢核自評表有重大缺失。圖片來源:臺中港務分公司
舊計畫送審規避重棲審查 交通部:港務公司依規定辦理
環團指出,海委會於111年送交臺中市政府的公文中,說明南填方區工程為106-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的修正內容,由於該計畫已於109年核定同意,海委會認定此案屬於既有開發工程,不須進行重要野生動物棲息環境評估;然而港務分公司送交環保署的環評自評表中,卻又將此案歸在111-115年度的計畫。因此環團質疑,開發單位送交海委會和環保署的計畫屬於不同期;海委會於109年8月公告白海豚重要棲地範圍,晚於106-110年度計畫通過日期,因此環團指控,港務分公司是為了規避白海豚重棲審查,刻意以舊計畫案送審海委會,更質疑此舉已觸犯《刑法》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海委會公文提到此案為106-110年度計畫計畫內容。圖片來源:監督施政聯盟提供
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中,提到此案屬於111-115年度計畫。圖片來源:監督施政聯盟提供
交通部回應,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為五年一期的滾動檢討計畫,110-115年度計畫書敘明屬於延續性計畫,在前期已核定現在的南填方區為收容土方場所,因此將開發行為視為位在同一水域內。針對生態檢核,交通部表示港務公司在2021年先進行規劃設計及建造的自評,2023年開工後完成第二份自評表,港務公司已依照注意事項辦理,且持續執行環境及白海豚監測,未來交通部將持續督促港務分公司施工時注意周遭環境。
環團批評,過去曾要求港務分公司提供監測資料,港務分公司卻未提供,已公布的生態檢核也未落實民眾參與、資訊透明。開發單位表示,目前相關資料皆在簽核中,近日就會公開。
海委會:既有開發案由地方政府監督 已去函臺中市政府
海委會則回應,主管機關交通部認定南填方區工程屬於既有開發案,海委會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由於既有開發案的監督工作權責屬於地方政府,後續將持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規定,要求地方政府監督,日前已於8月19日去函臺中市政府要求查察。
環團質疑,開發案已出現許多重大變更,例如填海物質轉變為營建廢棄物及再生粒料,可能影響海底生態系,為何海委會不必重新審查?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支持環團告發各主管機關,未來將緊盯各部門後續行動,並指出計畫的延續性是針對經費支持方面,若計畫執行年間出現管理標準更動等重大變化,各機關仍應負監督責任。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呼籲政府重視瀕危野生動物福祉,南填方區範圍有白海豚頻繁出沒,填海造陸將永久剝奪其棲地至少二至三成,然而野生動物不該成為填海造陸政策的犧牲品。台灣生態學會要求,此案沒有生態檢核應立即停工,並全面禁止營建廢土及再生粒料填海,開發案也應落實野保法規定的實質審查評估。






